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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在五院| 医院安全工作系列宣教⒆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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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电气防火专题

1、输变电设备(尤其是高压设备)周围禁止堆放可燃物、杂物、重物、腐蚀物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易燃易爆物品。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要及时修整,消除隐患。

2、电力线路防止电线与树木之间树线摩擦、绝缘破损、树线打火等隐患;防止电线私拉乱接、拦腰线、接头乱、铜铝对接、发热打火等现象;防止“三线搭挂”(电线、通信网络线路、有线电视等线路混搭);燃气管道与电力计量表箱、供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电力线路材质、线径规格要与用电设备容量相匹配。

3、电能表安装牢固、整齐,接线正确、可靠、接触良好,挂表螺丝和定位螺丝拧紧,箱体封闭严密,箱体内部无杂物。

4、配电箱及开关按要求装配熔断器、断路器(开关)等漏电保护装置,并确保其发挥正常功能;电源开关不可装在可燃物上。

5、电器设备禁止“三无”假冒伪劣产品,供电线路采用阻燃性套管保护,接地保护完整,杜绝线路老化、破损、劣质。不超负荷用电。

6、用电环境用电设备尽量不安装或放置在有热源、阳光直射、腐蚀性介质或易被小动物破坏的场所,如果不得不安装或放置在此类场所,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使用电热器具或长期连续运行的电器,要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管道井和电缆桥架(井)规范敷设线缆,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不得放置易燃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