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涉军群体的关心和照顾,市第二医院向十类涉军困难人员伸出温暖之手,推出两项惠民措施。
十类涉军人员是:在乡复员军人、三属(军属、烈属、遗属)、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及其他涉核人员、转业志愿兵(士官)、进藏兵、复员干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义务兵和一二期士官。
具体惠民措施是:对以上十类人员,凡持有能证明其属于此类人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在市二院住院就医,可享受以下惠民措施:
1、若属自费人员,在该院住院,对其医疗费用给予“一免三减”(即免除挂号费,减治疗费5%、检查费10%、住院床位费50%);
2、若属加入医疗保险人员,在该院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住院,对医疗费用,患者本人只负担起付线费用,起付线以上属医保报销范围费用,该院全部承担。
实施程序是: 上述救助对象到市二院住院,入院时应向所住科室出示有关证件,说明其身份,先按程序交费,出院时由所住科室填写《费用减免表》并由科主任签字后到收费处、医保科结算费用并给予优惠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