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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第五医院微党课| 学习《党纪处分条例》⒄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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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疑释惑

1、中国共产党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应受到纪律处分的行为主要有几种?会受到何种处分?

答:此类行为属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的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应受到纪律处分的行为主要有六种:(一)经商办企业;(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六)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对有以上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解疑释惑

2、中国共产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应受到纪律处分的行为主要有几种?会受到何种处分?

答:此类行为属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的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应受到纪律处分的行为主要有五种:(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对有以上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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