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

首页 党群工作 邢台市第五医院微党课| 学习《党纪处分条例》⑿

邢台市第五医院微党课| 学习《党纪处分条例》⑿

2024-05-15

字体大小: 浏览量:234次

工作纪律专题

党的工作纪律的定义

党的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党的工作内容丰富,包括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教育工作、群众(社会)工作、对外联络工作、巡视巡察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等。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离不开严明的工作纪律。

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及其处分

(一)违反工作纪律的主要表现行为:

1、党组织失职失管行为;

2、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

3、失泄密行为;

4、违反外事工作规定的行为;

5、新官不理旧账的行为;

6、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7、统计造假或纵容统计造假、以及对统计造假失察失管的行为;

8、违规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行为。

(二)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依据《党纪处分条例》 第130条至第149条)。

2023年12月新修订的

《党纪处分条例》在“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章节调整充实的内容

1、充实对“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处分规定;

2、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

3、增写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处分规定;

4、增写对公务活动、单位食堂餐饮浪费管理失职,以及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

5、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6、增加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

7、将违规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住大多数相统一。